——讀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有感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員、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教授
本文是應金融40人論壇海明秘書長之邀,為林毅夫先生的新書《新結構經濟學》作評。作為CCER的學生,為先生作評本輪不到我。然先生提出的這一“新結構”的概念,把經濟理論與政策實踐中的諸多重要問題串聯在一起,實在有趣,借此機會好好學習之,便勉為其難答應了,只希望不要太誤解先生的思想才好。
盧卡斯曾曰:經濟增長問題如此重要,以至于一旦開始思索,便再難以擱下。是的,盧卡斯因對經濟周期理論,特別是理性預期理論,的突出貢獻而獲1995年的諾獎。然而,在1988年寫了第一篇經濟增長的論文以后,就一直醉心于此,再也沒有回到經濟周期的研究。林毅夫又何嘗不是如此。先生從念書開始,就一直思索國富民強的道路,從未停止。早年提出的比較優勢理論,已經被證明是成功的發展戰略。這一本《新結構經濟學》,是多年思索之后的一次提煉。
對于所有發展中國家而言,如何實現經濟增長,提高收入,接近和趕上發達國家的生活水平,都是一個首要的問題。所謂“華盛頓共識”開出的藥方簡單明了,就是實行“市場經濟”,讓價格體系來配置資源。為了讓價格體系成為配置資源的主導,就要建立完善的產權制度,因為完善的產權制度,是市場機制運行的基礎。而且,還要輔以完善的法治來保護產權制度,讓市場機制能夠持久、有序進行。市場、產權、法治三位一體,是市場經濟的基礎。
“華盛頓共識”描述的圖景不可謂不美好,但是沒有能夠令人滿意地回答的問題,是市場機制如何建立,以及建立后能否穩定運行而不變形。新古典經濟學是“華盛頓共識”的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家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沒有免費的午餐”。市場機制作為迄今人類發現的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當然也不是免費的,而且很昂貴,需要耗費很多“資源”。不僅建立需要資源,維護也需要資源。
對于建立和維護市場機制的巨大資源要求,不可低估。很多實行休克療法的國家,市場制度似乎在一夜之間建立了,但是后來卻嚴重走形,具體的原因當然五花八門,但終究都可以歸結到市場制度的基礎不實,沒有足夠的資源來維護,或者沒有人愿意花足夠的資源來維護。市場其實可以看作是一種公共物品,而且是最大的公共物品,有著巨大的外部性,象所有公共物品一樣,也有投入不足的問題。
那么,這個資源誰來花呢?現代民族國家的權力,掌握在政府的手里,建立和維護市場制度,當然也就是政府的責任。然而,政府不是萬能的,市場制度的建立與維護,是市場參與各方共同作用的結果。正如政府不能完美監控國有企業,政府其實也不能完美監控市場的運行。市場里的人,固然都希望他人遵守市場秩序,卻往往希望自己有點特權,比如各種形式的壟斷。在一些涉及非對稱信息的場合,人們往往立即相讓政府有所作為,人們沒有意識到的是,政府也未必知道如何作為。我國醫療改革這幾年的討論,各種想法眾說紛紜,爭得不亦樂乎,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一個市場的良好運作,需要各種力量與智慧的結合。“華盛頓共識”把在發達國家運轉相對良好的市場在想像中移植到了發展中國家,對于市場機制的復雜性,存在嚴重的認知不足。
“華盛頓共識”對如何建立市場機制的問題并非沒有作答,而是做了一個簡單激進的回答,大聲呼吁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大力推動市場化。市場化改革絕對沒錯,但是在路徑上,“華盛頓共識”顯得粗糙甚至幼稚。在涉及第一推動力的時候,牛頓想到了上帝,“華盛頓共識”想到了政府。在這一刻,廣為詬病的政府,似乎頃刻之間變為萬能。“華盛頓共識”對于政府作用的認知,存在明顯的自相矛盾。
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機制,往往是在政府參與下推動的,但不會是朝夕完成的。舉一個例子,我國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使我國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基礎之一,在1978年就開始了,然而直到今天,離完整的產權制度依然遙遠,討論中的不同意見,依然很多。建立產權制度的復雜性,由此可見一斑。現實中的制度演進,受到復雜的現實情況的約束,簡單激進的做法,往往欲速不達。
林毅夫先生提出的新結構經濟學,有三個基本要素。首先,在經濟發展的任何特定階段,要素稟賦的結構是相對給定的。這一稟賦結構決定了其最優的產業結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市場基礎設施,包括硬件基礎設施,例如道路、交通、通訊等,和軟件設施,例如金融結構、法律服務、市場管制等。其次,經濟發展不是簡單的窮和富兩個階段,而是分布在從低收入傳統農業經濟到高收入現代工業化經濟的連續頻譜之上。每一階段產業結構和基礎設施升級的目標,并不必然是發達國家現有的產業和基礎設施,而是由稟賦結構決定。第三,在每一個發展階段上,市場是最有效率的資源配置機制。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企業的行為不是社會最優的,政府在市場基礎設施改進方面應該發揮積極的作用。在這里,政府與市場的協同關系得到了體現。
第一個要點,把要素稟賦的約束引入,認為最優的產業結構,以及與產業結構相應的市場基礎設施,都是內生于稟賦結構的。這一洞見,比起過于簡單化的“華盛頓共識”,充分考慮了經濟結構的復雜性,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第二個要點,把經濟結構變遷置于連續的頻譜上研究,并研究相應的產業和基礎設施升級的最優階段性目標,充分考慮了經濟結構變遷的動態性。最后一點,充分肯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也考慮到外部性的存在,政府在軟件和硬件的基礎設施的改進上應該作為。
綜合上述三個要素,林毅夫把“新結構經濟學”定義為“研究結構變遷的新古典框架”,強調了“結構變遷”和“新古典”分析框架。學生以為,稟賦約束在“新結構經濟學”中處于核心地位,產業結構和市場制度的演進都內生于稟賦約束。這一思想把抽象的市場制度置于具體的現實約束之下,打開了研究制度演進的一個可能的方向。因此,倘若把“新結構經濟學”表述為“稟賦約束下經濟結構變遷的新古典框架”,似乎更為達意。
“新結構經濟學”區別于“新古典經濟學”,在于強調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的稟賦結構和經濟結構的差異。“新結構經濟學”區別于“舊結構經濟學”,在于使用新古典分析方法,充分認識到市場是資源配置的基礎,而不是簡單強調市場失靈,片面強調政府的作用,甚至支持系統性的政府干預。從歷史延續的角度,新結構經濟學可能代表了發展經濟學思潮的第三波。前面的兩波,分別是舊結構經濟學和所謂的華盛頓共識。
——文章發表于2012年3月26日《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