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
溫總理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2012年GDP增長目標為7.5%。這是自2005年以來中國GDP按可比價格計算(即排除通貨膨脹因素)的預期增長目標首次低于8%。在關注GDP增長目標下調的同時,溫總理特別指出,要全面做好2012年的工作,必須堅持突出主題、貫穿主線、統籌兼顧、協調推進,把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更好地結合起來。這段講話中最值得關注的關鍵詞之一是“穩增長”??梢钥闯觯醒胝呀泴⒔洕ぷ髦匦膹闹暗?ldquo;保增長”轉變到“穩增長”上來。在當前國際經濟與政治局勢變化加劇的背景下,這種宏觀戰略轉變對中國經濟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經濟增長目標下調也暗示出中央決策層堅持科學發展的堅定決心,其象征意義更加值得關注。以往片面追求GDP高速增長的發展模式可能將真正開始淡出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舞臺,“保八”、“保九”這樣的表述也將被“綠色GDP”、“科學GDP”所代替。在經歷了三十多年的粗放型增長之后,科學發展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選項。2012年GDP增長目標的向下微調正是反映了最高決策層的這種戰略轉變理念。只有實現這種轉變,才有可能切實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實現中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回顧歷史,自1978年至2011年的34年時間里,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達到9.8%,創造了令人矚目的世界奇跡(見圖1)。但與此同時,在社會、環境等許多方面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根據相關資料提供的信息,以往中國GDP增長中,至少有80%是依靠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透支”獲得的。只重經濟,忽視環境,過度追求產值,不僅使環境和資源承擔過重負荷,同時也使得經濟結構調整困難重重。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于中國多年來以保GDP增長為中心的粗放型高速增長,經常被認為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官員晉升錦標賽與競爭沖動造成的。但是還應該客觀地看到,在過去特殊的歷史發展階段,由于我國人口規模大,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表現突出,所以社會保障、醫療保險等公共事業的改革與發展難度極大,進展自然相對較慢。而在各種保障事業處于發展初期的時候,如果沒有GDP的高速增長來吸納大量的新增待就業人口,那么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都無法保證。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在相對完備的社會保障體系基礎上,從“保增長”轉變到“穩增長”就更具有科學性和現實性。
2012年國內兩大主要宏觀經濟指標——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目標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增長率目標分別為7.5%和4%。這兩大目標的順利實現,需要適時、科學的宏觀政策動態微調進行配合,從而化解國內外不確定因素。
從經濟增長層面看,盡管國內外經濟形勢中不利因素仍然較多,但是從經濟周期時間跨度的歷史經驗來看(衰退期一般持續4年左右),自2008年開始出現的全球范圍內的經濟衰退(包括中國在內)有望在2012年觸底回升。全球經濟回暖將從一定程度上緩解我國進出口行業壓力、小微企業經營困難等問題,為國內經濟平穩增長創造良好外部條件。經濟增長面對的最大挑戰將是房地產市場行業發展問題,特別是房地產的制度性調控面臨較為嚴峻的挑戰。
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發展對于國民經濟至關重要,因此房地產調控的重點可能更應該考慮如何實現商品房價格的平穩增長,而不能長期依靠行政手段壓制房地產行業發展。以目前國內的CPI通脹率作為參照,如果房地產這種典型的真實資本品年均增長能夠保持在5%-10%左右,那么就可能既防止過度投機,又能較好地推動國民經濟發展。從本質上看,中國房地產的核心問題可能并不是名義價格的高低,關鍵是價格與價值過度背離問題。因此,未來幾年政府除了在房價調控和保障房建設方面繼續推進之外,更需要合理引導商品房建設在質量、環境、配套等方面進一步科學完善。
對于4%的總體物價調控目標,關鍵要看貨幣總量調控能否適時到位。從歷史經驗和相關研究結果來看,無論在短期還是中長期,中國的通貨膨脹本質驅動因素仍然是貨幣總量增長率。因此要實現既定的物價調控目標,中央銀行的貨幣總量規模調控必然扮演最重要的角色。當然,對于處于發展中階段的中國經濟來說,4%的通脹率目標實際上是比較低的。從經濟增長現實來看,中國的物價增速如果能夠保持在5%-8%左右的區間,都是對經濟發展有益的。可能是由于歷史原因,多年來“通貨膨脹”似乎成了一個典型的貶義詞,但事實上適度的通貨膨脹有利于國民經濟發展和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必須改變以往的錯誤印象。
那么如何確定貨幣總量的增長規模從而實現宏觀目標呢?不同的宏觀經濟分析框架可能會給出不同的量化結果和答案。但是,從中國當前以貨幣總量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現實情況看,貨幣主義學派提出的貨幣數量等式(MV=PY,M、V、P和Y分別代表貨幣總量、貨幣流通速度、物價水平和真實經濟產出)能夠為實現通脹目標(及GDP增長目標)提供一個簡單易行的計算貨幣增長率基準。根據這一計算標準,如果2012年要實現4%的通脹目標和7.5%的GDP增長目標,在當前貨幣流通速度變化率為-6%的平均水平下(筆者計算),貨幣總量M2(M2包括流通中現金和長短期存款)的增長率大致為4%+7.5%+6%=17.5%。這一標準比中國人民銀行前期公布的2012年M2增長目標(14%)略高3.5%。從歷史數據提供的經驗來看,這里建議的17.5%的貨幣增長率可能是實現2012年經濟增長與物價調控目標的值得參考的重要基準。
——文章發表于2012年3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