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析金融風險成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個來自于市場因素,一個來自于金融機構。市場因素很多,如企業經營失敗導致的信貸風險、市場資金供求變化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金融機構因素,主要就是金融機構經營中出現的風險,比如資產負債管理、風險管理、操作風險等??梢哉f是就金融論金融風險。
理論上的純粹市場并不存在于現實世界。市場不僅是由交易雙方形成的。交易需要規則,規則需要制定與維護,因此,法律法規、各類政策和監管,都是市場的組成部分。有什么樣的市場,就有什么樣的規則和監管,也可以說,有什么樣的規則和監管,就形成什么樣的市場。
再進一步,市場、金融并不是人類社會中的孤立存在,其本身與政治、軍事、文化及人的各類社會活動交織在一起。因此,我們談金融風險和金融穩定,不能局限在金融領域。同樣,維護金融穩定,其要義恐怕也不局限在金融領域。
然而,一切為了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政策措施,又必須遵循市場和金融的規律,發揮市場和金融自身的作用。因為,制度設計不科學,管理措施不得當,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這項工作也可能導致金融風險。
經濟政策與金融風險
企業發生信用風險,造成銀行產生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形成系統性風險,有企業自身經營不善的原因,也有市場變化的原因,更有各種政策調整的原因。
相比而言,因為企業經營不善或市場發生變化等原因,產生風險的過程是漸進的,各個企業個體發生風險也不是同步的,相對來說,銀行是有時間察覺并采取措施緩釋風險。即使是周期性風險,各地區、各企業發生風險一般也不是完全同頻共振的,因此對銀行不會產生即時的沖擊。
但出臺相關政策則不同。政策出臺,必然有統一的要求,統一的執行時間和執行方式,這意味著風險的產生是同時的,沒有回旋余地和時間。對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來說,這樣的風險是沒有方法預防和緩釋的。歷史上的小水泥、小棉紗、小鋼鐵、小煤窯、小汽車等的清理整頓都是如此。
毫無疑問,當年出臺這些政策是有很強的針對性的,消除了經濟中的風險,但也造成了較大的金融風險。關鍵是這些政策不尊重市場規律和金融規律,簡單以企業規模定生死。可以說,當時我們許多企業不是被市場淘汰的,是被政策淘汰的。如果因為某個行業投資過熱、產能過剩、偽劣產品擾亂市場,可以制定行業環保標準、品質標準等政策以引導市場,讓企業在有序競爭中優勝劣汰。從企業角度,企業如果達不到要求,會在損失最小的前提下逐步收縮直至退出。從銀行角度,也會依據政策,選擇客戶,有效配置資源,直至緩釋風險。這個過程中,或許會有小企業通過市場競爭成為真正經得起市場摔打的大企業。而一些以后成為這些行業僵尸企業的大企業或許早早就被市場所淘汰。
一些政策不僅如上所述抑制了市場和金融的作用,在執行方式上也不符合市場和金融的規律。比如,不僅要求立即執行,并且還要立即整改,也就是對相關存量業務要求按新的政策進行整改。這首先使原本符合政策的業務變成了不符合政策的業務;其次,銀行需要即刻提前收回貸款。但此時企業已經遭遇政策變化無法經營,沒有現金流入,根本不可能歸還銀行貸款。可以說,企業和銀行都沒有緩沖的時間和余地。如果政策給予企業和銀行一定的過渡期,則風險的程度就會緩和很多。
宏觀調控與金融風險
宏觀調控就是為了防范和化解經濟和市場風險而產生的。現代中央銀行體系與此有莫大關系。然而,宏觀調控本身也是一項高風險的操作,操作不當,反而會對經濟、金融造成更大的風險。關于導致1929年開始的大蕭條的原因,有各種研究,其中就有歸因于當時聯儲的貨幣政策。
現代經濟越來越依賴于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F在需要考慮的是,對市場過分細心的呵護,是否會扼殺市場自身的功能?就如同人體對一些病毒免疫力較弱,于是應用激素以增強免疫力,但使用量過多,時間持續過長,激素會抑制人體自身免疫力,導致病人最后形成對激素藥物的依賴。
現在都強調穩定預期,管理預期。問題是,宏觀調控政策和手段,比如央行的貨幣政策,是可預期好還是不可預期好?
市場參與者始終是在市場尋找各種規律性的波動,建立獲利的邏輯和模型。如果央行對市場的干預是有規律的,是可預期的,那么,市場參與者就會針對央行的干預邏輯建立模型,預期越確定,市場操作方向的集中度就越高,最終出現“市場不看市場看央行”的局面。這時,央行就從一個市場的管理者變為市場的交易對手方,從市場的主動調節者變為市場的被動應對者。當市場按照央行干預的邏輯配置資產時,實際上是將市場發展方向推向了央行不希望出現的方向。
這種情況下,央行就進入了兩難境地。如果做出符合市場預期的干預,可以暫時緩和市場的氣氛,但是進一步吹大了市場泡沫,積累了更大的風險,進入下一輪與市場的博弈過程。如果央行沒有干預動作,市場不滿的同時,會認為隨著泡沫的增加,央行終究會出手干預,于是進一步吹大泡沫,直至央行出手干預。如果央行逆向操作,市場驚覺央行擠泡沫的決心,立即驚慌失措,相互踩踏,于是泡沫破裂,出現了所謂失去信心的局面。到這般境地,央行恐怕還是得放水救市。這樣的過程不斷重復,所以,我們始終聽到市場在喊,降息、降準、放水!除了真正的專家學者,幾乎沒有反過來喊的。這可以說是世界各主要經濟體的普遍現象。
所謂市場聲音,恐怕得具體分析。以做交易為主的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的融資市場,是兩個不同的市場。兩者有關聯,但又有分別,在當代金融體系下,兩者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相對分離。
當我們討論宏觀調控政策時,所謂市場聲音,往往是做交易的金融市場。在經濟處于下行通道的情況下,社會、央行都力圖通過放水、降準、降息等調控政策刺激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進而提振經濟。然而,實體經濟增加投資的欲望,并不僅僅取決于資金的供應量和價格,還有對未來市場消費需求的預期和信心。如果實體經濟對未來市場消費需求增長沒有信心,資金供應即使再充分,資金價格再便宜,企業家也不會貿然擴大投資。
雖然如此,做交易的金融市場還是會以實體經濟的數據呼吁央行放水、降息、降準,并說這是市場的聲音。這時央行如果放水,結果會發現,實體經濟沒有融資需求,增長依然沒有什么起色,而資產價格的泡沫卻增大了。也就是說,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在持續積累。
由此看來,宏觀調控政策可能也是一只灰犀牛。這符合人類社會運行的邏輯,也符合生命運行的邏輯。細菌、病毒會有耐藥性,一種藥用了一段時間必須換一種藥,否則治療可能不再有效。生命對環境都有頑強的適應能力。人類社會,包括個體人,對各種獎懲也都會有適應能力,并不斷尋求應對方式。
人類社會不同單元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從來沒有所謂最佳方式和最佳制度,只有當時當地最合適的方式和制度,并且需要不斷的改變,否則制度的效能會不斷遞減。實際上,全球央行一直不斷在改變理論和策略,所謂工具箱的內容也越來越豐富,但基本邏輯似乎沒有什么改變?,F在可能到了需要突破性改革的時代了。
應該說,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宏觀政策上做了有益的探索,沒有照搬所謂的外國模式,而是立足于中國市場實際,不拘泥于數量型、價格型工具,區分兩個市場,在保持市場合理流動性的同時,采用結構性貨幣政策,以圖打通貨幣政策直達實體經濟的傳導通道。長期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但作為創新,是必須肯定的。
監管政策與金融風險
金融監管政策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的過程。早期對商業銀行發行貨幣所需資產儲備的要求,以后的存款準備金制度、貸存比管理等,都是以防范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為主。
巴塞爾資本協議的實施,使金融監管政策體系達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巴塞爾協議強化了資本約束,在防范流動性風險基礎上,進一步突出防范損失風險,損失風險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其基本邏輯是,商業銀行的最低資本必須覆蓋非預期損失,即99.99%的概率不會出現資不抵債的局面。為此,巴塞爾協議對各類資產都分別計算了資本占用系數。應該說,巴塞爾協議所制定的各項監管指標,以及三大支柱的設計,是對銀行幾百年發展史血的教訓的總結,在指導銀行穩健經營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為各國監管部門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監管工具和方法。
巴塞爾協議自1988年公布,現在已經是巴塞爾協議III。2010年巴塞爾協議III發布后,因應金融市場的變化,巴塞爾委員會很快就為協議打了一些補丁。表面看,因為金融市場和銀行業務的不斷創新,新業務有了新風險,所以巴塞爾協議由I發展到III,并且還要不斷打補丁。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看,自從有了巴塞爾資本協議后,銀行業開始追求混業經營,調整收入結構,不斷增加非利息收入或中間業務收入,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影子銀行規模越來越大、產品和業務模式越來越復雜。所有這些現象,雖可以說是經濟發展導致的金融創新,但何嘗又不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了突破巴塞爾協議的約束,尋求新的盈利空間呢?
巴塞爾協議對金融風險的防范,基本上可以說是一種圍堵的策略。圍墻即是資本充足率。巴塞爾協議的每次修訂,除了對新業務增加新的監管指標、改善一些監管指標外,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強化資本約束。根本的邏輯就是,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必須基本覆蓋非預期損失。
這樣的監管,可能帶來兩個問題。一是,銀行始終是按最極端的情況擺布資產負債?,F實情況是,各類風險的極端情況一般不會同時發生,這就意味著部分風險準備成了無效資產或閑置資產。二是,由于嚴格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如果沒有新的盈利空間,就意味著銀行的經營沒有可能達到社會平均利潤率。這或許就是為什么這幾十年許多金融創新都是圍繞著資產出表做文章的原因。一筆通常的信貸業務,因為層層嵌套,改變了原有的業務邏輯和管理邏輯,不僅造成銀行的信用風險,也造成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風險影響面更大了。于是監管需要進一步提高資本充足率,以覆蓋這部分業務可能出現的風險。
以上不是說巴塞爾協議對提高銀行經營的安全性沒有用,也不是說銀行和市場是有意識地沖擊巴塞爾協議的限制,而是想說明任何制度都會有副作用和漏洞,資本一定會尋找利潤最大化的途徑和缺口。
關鍵是,管理市場風險、金融風險,是否一定要堵住所有風險缺口,在管理風險中是否應該更好地引導和發揮市場的作用?事實上,當市場參與者知道有人會來管理風險,就會有相當部分的參與者與管理者進行博弈。本來市場參與者互相博弈,會抵消掉大多數風險,而這時則會將所有風險與管理者對沖。過分呵護的市場、金融,不會是強健的市場和金融。
市場、金融需要管理,不管理就會因為資本擴張的邏輯導致風險。但管理市場和金融的風險,又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和金融的功能,即利益機制,以引導市場和金融的正面作用,抑制市場和金融的負面作用。一些風險行為需要嚴厲禁止,但單純的圍和堵也可能造成風險。對于市場和金融活動中正常的風險現象,盡可能讓市場去消化。
對需要禁止的事項,必須明令禁止,不能有通融的余地。比如,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則不論什么名義,只要做金融業務就必須持牌,不能網開一面。再比如環保政策,不能因為有些行業或企業需要保護、扶持,就可以在環保上放松要求。對這樣的行業和企業,可以給予環保補貼,但絕不能放松環保要求。
對鼓勵金融去支持的事項,盡可能用利益引導方式,而少用行政指令方式。比如支持可持續發展(ESG),一方面要有法律法規和監管硬性要求,更需要有利益機制,比如稅收優惠、再貸款優惠等。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需要銀行增加信貸投放,尤其是支持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可以考慮定向降準、定向再貸款等。這種情況下,與其道義上要求商業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或許采取以下措施更有效:階段性降低撥備覆蓋率,同時階段性限定最高撥備覆蓋率,要求回撥部分充實核心資本并給予稅收全免。這樣,銀行更有動力在一定的風險策略下增加信貸投放。
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不能就金融論金融風險,需要關注整個人類社會方方面面對金融的影響。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其本身也可能導致金融風險。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需要建立牢固的防火墻,對風險進行圍堵,但管理和防范風險的機制和手段,更需要尊重市場、利用市場功能,引導市場規避風險和化解風險。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絕對不能為金融風險提供制度性的兜底。
作者劉曉春系SFI副院長,本文為作者向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獨家供稿,首發于《中國金融》2022年第14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機構立場,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