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跨境清算新體系
時間:2021-01-13
作者:劉曉春
Swift顯露弊端 全球呼喚跨境清算新系統
國際清算體系是由各國貨幣國內清算體系、跨境清算體系和相關的銀行業務信息傳輸體系所組成的。各國貨幣的國內清算體系和跨境清算體系,由于國家規模、技術條件、業務習慣不同,往往有各自的特點,這也是跨境清算復雜的重要原因。銀行業務信息傳輸,目前大多數是通過Swift系統,這是商業競爭的結果。Swift系統相對于通過郵寄信件、電信傳輸等方式,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報文更專業、更安全。但國際清算的復雜、低效及成本依然為業界所詬病。由于近年來美國利用美元霸權和Swift系統等對其他國家或有關企業實施制裁,業界對改革目前國際清算體系的呼聲越來越高。
新冠疫情的發展和美國政府的輪替,世界又進入一個新的動蕩時期。中美關系會因為形勢的變化和美國政府的變化有所調整,但競爭的關系不會改變。利用長臂管轄打壓中國等競爭對手,依然是美國的一個重要手段。被動等待美國政府改變態度,或想通過適應美國法律避免可能的制裁是不現實的。我國應從戰略上考慮鼓勵民間進行國際合作,建設新型跨境清算系統,消除美國制裁的隱患。
新冠疫情后,全球化格局會發生新的變化,會形成區域化、塊狀化的全球化特點。也就是說,區域、塊狀的聯系會加強,但區域和塊狀之間并不是互相割裂的。這可能會產生新的現象:1)產生新的貿易模式;2)結算貨幣多元化,局部去美元化;3)產生新的投融資方式、新的金融產品等。這就為新的、區域化的、多幣種和更簡便高效的跨境清算方式的產生提供了可能。
這些年由于數字技術的發展,國際上一些國家和機構嘗試應用新技術搭建新的跨境結算和業務信息系統。其目的,一方面是希望擺脫美國長臂管轄霸權,另一方面是希望從商業利益上替代Swift。
2015年,由富國銀行、美國銀行等大行發起成立了R3區塊鏈聯盟。該聯盟組織聯盟內銀行探討區塊鏈的應用,以期組建新的超級銀行間業務平臺。如該聯盟組織主要成員匯豐銀行牽頭其他七家國際商業銀行開發的Voltron(跨境信用證區塊鏈平臺)平臺,已經在國際清算會議上發布,并成功在香港與歐洲間完成了信用證開證業務。此后,海外陸續出現幾家國際貿易銀行聯盟,其中具影響力的還有Marco Polo(記賬賒銷結算平臺)、We.Trade(歐洲中小企業貿易平臺)、以及香港金管局于2018年10月聯合香港12間主要銀行啟動的“貿易聯動”平臺。
R3還推出了分布式平臺支付結算解決方案——Corda Settler。基于Corda底層的開源應用,它允許Corda網絡上發生的支付既可通過加密貨幣或其他加密資產來完成,也可通過傳統支付結算渠道——SWIFT GPI線路來完成。以實現區塊鏈平臺上的價值轉移和支付。
在跨境聯盟方面,目前看來多為美元清結算和跨境匯款領域。例如摩根大通發起組織的,75家同業銀行簽約的“銀行間信息網絡(Interbank Information Network,IIN)”,通過自己的專利區塊鏈平臺建立。IIN本質上是一個跨境支付賬簿,方便銀行迅速傳遞和修改支付信息,代替SWIFT和Ripple之類的新創系統。摩根大通最近發行了以美元存款為基礎的摩根幣,類似于數字化的銀行本票,準備用于特定領域的支付結算。摩根大通有作為美元清算行的優勢,但從戰略上,它擔心越來越多的國家和銀行擺脫現有的清算體系,自己會失去作為美元清算行的優勢,因此希望通過這些創新確保美元清算行的地位。
此外,俄羅斯等東歐國家銀行、中東地區銀行,也在探索一些區域性的跨境清算合作系統。
其他還有一些商品貿易平臺,在解決交易的同時,提供融資和結算服務,如Komgo平臺。這是一個基于大宗商品貿易的區塊鏈融資平臺。創始機構包括荷蘭銀行(ABN AMRO)、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花旗(Citi)、法國農業信貸集團(Credit Agricole Group)、貢沃爾(Gunvor)、荷蘭國際集團(ING)、科赫供應與交易公司(Koch Supply & Trading)、麥格理(Macquarie)、摩科瑞(Mercuria)、三菱銀行(MUFG Bank)、法國外貿銀行(Natixis)、荷蘭合作銀行(Rabobank)、殼牌(Shell)、SGS和法國興業銀行(Societe Generale)。
另外還有一些科技公司在開發跨境結算平臺,最有影響的是Facebook宣布的Libra計劃。但這些科技公司往往把跨境結算簡單的理解為錢貨兩清的支付,沒有考慮到國際貿易和結算的復雜性,即使是進出口商之間,完成商品貿易中還有融資需求、商品本身特點所形成的交易支付特點。
目前大多數項目都處在探索階段,還沒有全面進入大規模投產應用。從各家開發的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都是由個別大行牽頭,聯合部分小銀行進行探索。一些牽頭的大行都有形成自己獨家平臺的打算。也因此,由于同業競爭的顧忌,其他銀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
二是,大多數平臺都號稱不改變各銀行自身的流程。好處是減少銀行接受新平臺的阻力。但如果對銀行原有流程沒有影響,只是對外傳輸信息渠道的變化,銀行必然要對新平臺與原有渠道在效率、成本、安全,甚至操作的方便性進行比較,在這基礎上還要考慮更換或接入一個新渠道本身的成本。這也是目前各銀行都以觀望為主的原因。短期內,銀行可能意圖通過減少對于手工流程的依賴、關鍵貿易單據數字化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長期來看,銀行也在同時準備用分布式賬本技術(DLTs)完全代替傳統的流程。
三是,新技術要提高效率,需要國際結算各相關方都上平臺進行標準化操作,除了銀行以外,還有保險公司、船運公司等。首先,靠個別商業銀行一家一家去接洽,效果非常不理想,困難重重。其次,目前平臺都是從原有銀行操作流程出發開發的,對保險公司、船運公司等,是提供了方便還是增加了麻煩都沒有考慮,而對這些公司來說,是否接入平臺,也有效率、成本、安全的評估問題。
四是,平臺自身業務、技術的可信度。商業銀行都有非常強的信息安全意識。如果平臺在業務上可能與銀行形成競爭,或者試圖借技術服務獲取銀行與客戶的業務信息,銀行就沒有真正的合作意愿。
五是,一些國家和銀行,希望新的系統能以自己為主,或者說是擔心被控制。比如俄羅斯等國家及其銀行,往往希望新系統以盧布結算為主。
中國應多方案探索 跨境清算新體系
面對美國利用美元霸權和美元清算系統的制裁可能,雖然一下子沒有很好的應對方案,另起爐灶亦非一日之功,但亦不能被動等待。我國應該制定各種應對方案以防萬一。
建立跨境清算新體系應該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一項重要課題,也是人民幣國際化和“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課題。
建立跨境清算新體系,需要充分預計其復雜性和長期性。新的體系當然以我為主是最理想的,但因為是跨境清算,更需要考慮市場的接受度,單打獨斗是不可能成功的,需要多層次、多方案探索。
一、有境外機構的中資銀行,都應該建立自身統一的境內外信息系統和清算系統
首先,各行要建設統一的境內外業務信息系統,所有業務信息,只要能內部傳輸的,一律不用Swift等行外系統。這方面,以目前的技術條件是可以做到的。其次,要改善內部清算流程。目前一些行境內外分行之間的清算、結算,往往為了方便和快捷,直接通過外資賬戶行進行清算和結算。實際上,各家總行本身都是一個清算中心,內部分行之間、分行與總行之間沒有必要借道外資帳戶行進行清算和結算。目前的技術條件,也可以做到實時自動清算和結算。所以,改善內部清算流程,提高效率尤為重要。考慮到一些實際需要,各行也可以在香港或澳門建立境外清算中心。
二、建立中資銀行間跨境清算系統
中資銀行相互之間的跨境結算、清算等業務往來,一般都通過Swift傳輸業務信息、通過相關貨幣的帳戶行清算。原因是習慣、方便、快捷和成本。
可以考慮幾家主要中資銀行合作成立一個科技平臺公司,建立中資銀行間跨境業務信息往來系統。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應該可以接受這個平臺的業務信息。
有了中資銀行間的跨境業務信息傳輸平臺,解決了業務信息傳輸問題和人民幣跨境清算問題,并不能完全避免其他幣種的貨幣通過外資帳戶行清算的問題。但,還是可以有一些方案解決相當部分的外匯清算,即外匯跨境清算國內化。第一種辦法是擴大現有外匯交易清算系統的功能。各家銀行境外機構通過總行清算,總行軋差后在外匯交易清算系統清潔結算。第二種辦法是按幣種在中資銀行中自然形成清算行。實際上,在工行、農行、建行等開辦外匯業務初期,中國銀行就承擔過這樣的角色,負責這些行國內外匯的匯劃清算和部分跨境業務的結算和清算。第三種辦法是另外成立一家清算公司。這個公司可以部分地解決中資銀行間跨境外匯清算和結算問題。可以有兩種設計。一是,傳統的方式,以外匯現匯進行結算和清算;二是,應用數字技術,發行數字本票進行清算或結算。數字本票可以是該公司發行,也可以是各家銀行發行。
中資銀行間跨境清算系統如果做得好,經得起市場考驗,可以考慮逐步向外資銀行開放。
三、探索建立區域性、塊狀性跨境清算體系
下一階段的全球化,一定程度上會體現為區域化、塊狀化基礎上的全球化。在區域貿易、塊狀貿易中,會出現具有區域、塊狀特色的交易模式,結算、清算貨幣也會形成區域和塊狀特點,非美元貨幣在跨境結算、清算中的占比會大幅度提升。比如,在RCEP下,這個塊狀的貿易結算和銀行清算貨幣中,甚至投融資中的貨幣選擇,人民幣、日元、新加坡元、港幣等會大量增加。中國金融機構必須聯合其他國家和地區金融機構及早布局,以適應其需求。
這方面可以考慮幾個區塊,RCEP、中國——東歐、中國——歐洲、中國——中東、“一帶一路”沿線。“一帶一路”沿線可以形成不同的區塊。
跨境清算體系可以分別由不同的中資銀行牽頭,其他中資銀行參與,同各區塊的銀行合作建立跨境清算信息傳輸平臺和資金清算機制。一些特殊業務,也可以由一家中資銀行與對方一家或兩家銀行合作建立銀行對銀行跨境清算直達機制。
四、探索全方位的跨境清算新體系
這可以有兩個路徑。一是在上述區域性、塊狀性跨境清算體系基礎上,逐步擴大至全方位的新體系。二是全新打造新體系,但同樣有一個從小到大逐步積累和擴大的過程。方式上也有兩種選擇,一是中外大銀行牽頭合作;二是成立第三方平臺。
設立國際結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一個全方位跨境清算新體系的設想。
成立一個服務公司。公司從三方面:1)全流程貿易融資業務功能、2)全球獨有嵌入式支付及結算功能、以及3)點對點加密技術,運用金融科技開發一款“分布式清算平臺”,為商業銀行提供全新、高效、安全的貿易融資及國際結算服務。
1)全流程貿易融資業務功能
作為首先服務于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業務平臺,平臺可以考慮開發貿易流程文件及信息追蹤、結算信息傳送、以及其他貿易融資及國際結算業務的全部功能和流程。
從貿易融資業務功能上看,國內同類產品大部分處于起步階段,主要解決了信用證開證驗證工作,而橫向單證各方同時上鏈、縱向與貿易融資流程全面打通,都未見報道。同時,即便是開證驗證,也處于試驗階段。
參考國際上同類產品,本平臺開發的貿易融資業務功能設計將包括如下特點:1)跨部門解決問題。不局限在信用證,更不局限在單證結算環節。致力于打通信用證、跟單托收等各種結算工具,同步整合貿易融資環節。2)跨行業的數據共享和流程管理。單證各方上鏈共享數據、共用流程。可以從根本上解決人工審單問題,上鏈單證可以基本實現全自動審單、背書、議付、融資等操作。3)在架構設計上亦充分考慮貨運、保險、質檢、倉儲等各相關機構的加入,以達到整個貿易融資和國際結算過程中完整的生態圈上鏈,充分發揮平臺價值。
目前國際貿易中一大痛點:結算速度問題,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1、各家銀行內部的流程(包括各家銀行科技應用的水平和能力差異);2、國際清算安排(一般都通過清算銀行和帳戶行進行清算,有匯路的選擇與設計問題);3、各國外匯管理政策;4、各國際金融市場的時差。如果撇開這些問題,實際上業務信息傳輸本身沒有太大的缺陷,因此單純通過改變業務信息傳輸方式,放棄Swift,很難一下子被各家銀行接受。所以,信息傳輸方式的改變,同時要為銀行帶來操作的方便和成本的減低,才會對銀行有吸引力。相應的,平臺把可以保險公司、船運公司等相關方接到平臺上。這是改變信息傳輸方式和銀行操作流程的基礎。也因此,必須充分考慮這些相關方內部的操作流程的改善,讓他們也能感受到平臺給它們帶來的好處。
通過充分應用新興金融科技,平臺設計將不僅提供高效的銀行間業務信息傳輸,更幫助銀行簡化內部流程,減少人員成本,提高審單效率和安全性,以此提高銀行對平臺的接受度;同時也有利于提高貿易融資各相關方的操作效率和降低成本。
2)全球獨有嵌入式支付結算功能
平臺旨在以改善銀行國際結算操作、打通業務信息的傳輸,并在此基礎上設計出獨有的“內嵌資金支付清算系統”。
平臺設計中,可以內嵌一個數字化本票支付系統,解決貿易資金的結算清算需求。利用智能合約技術由平臺向各銀行發行以各類結算法幣為等價的數字化本票(類似穩定幣),用于平臺上銀行間的支付清算。數字化本票可以是多幣種的,以適應不同幣種清算的需要。各銀行可以將各幣種清算貨幣(比如美元、歐元、人民幣等)匯入平臺在人民銀行或清算行賬戶,兌換成同幣種的數字化本票。數字化本票也可以由平臺上的大銀行發行。當發生貿易項下支付時,開證行直接點對點將數字化本票支付給議付行;同時,開證行以法定貨幣貸記進口商賬戶,議付行以法定貨幣借記出口商賬戶,完成貿易結算。銀行可以根據自身貿易融資業務需要保持數字化本票的頭寸,多余部分可以向平臺兌換相應的法定貨幣。平臺用于發行數字化本票的賬戶必須托管在人民銀行或清算行,其中資金只能用于與數字化本票的雙向兌換,不得挪作他用 (見圖)。
策略上,對外可以宣傳發行與法幣掛鉤兌換的數字貨幣,也因此,監管部門要求對兌換的各幣種法幣實行托管也順理成章。
本嵌入式支付結算系統還可以考慮另一個方案,即為了節省各銀行的結算資金占用,在平臺上設計一套數字本票的凈額清算機制。
3)點對點加密技術設計
由于銀行對商業數據安全要求非常嚴格,尤其是國際大型商業銀行。在傳統銀行系統中,中央服務器負責保存和驗證所有數據,每個節點都獨立驗證所有接收到的數據,從而降低了對其他各方的信任度要求。而與傳統解決方案不同,平臺設計將只允許確定的當事方在“需要知道(need to know)”的基礎上接收和交換交易信息。為確保數據保密,公司設計的平臺配置為在任何時候都不向其他各方“主動”發送交易文檔。此外,一旦交易開始,參與方不能編輯。即使作為平臺運營方,也無法檢索交易雙方之間的記錄細節,以便進行推測分析,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各參與方的商業機密和合規要求。
在實際國際貿易融資及結算應用中,尤其涉及到重要金融、商業、政府及企業信息的應用場景,交易數據的交換和存儲必須嚴謹。因此,平臺設計應根據交易流程和環節做到對敏感信息訪問權限的“細粒度控制”——即分層分級別的信息獲得權限。將各個參與方和交易主體之間的本地數據記錄、信息交換互傳按照業務關系和邏輯進行約束,在最小范圍內實現最可控的復制和傳播。例如,在注重原始單據合法合規性的銀行業務中,在整個貿易鏈條上的交易對手和參與的第三方機構之間,只交換同交易直接相關的原始事實,以解釋交易狀態發生過程,并追溯到源頭,但又可以保證最低限度的信息共享。在架構設計上充分考慮資金方,如商業銀行、保理公司等監管及合規的需求。
同時,將加密級別分層,兼顧信息安全和問責需求,既可以保護信息安全、實現共享,又可被監管、可問責。平臺設計中使用分布加密技術對保密級別進行不同設置,例如對于指定的機構,有“基本保密”相同的保密級別;而對于其他參與者,具有“完全保密”的級別。只有特定監管機構才有機會通過分析獲得交易的關聯關系,其他參與方無法實現,這既保證了保密的需求,也滿足了防止違規或非法交易的監管需求。
運營主體設立原則及方案
為了在新一輪國際結算清算體系建設的國際競爭中抓住戰略機遇,同時為確保本貿易融資平臺前期建設有序高效,后期執行市場化機制、專業化運營,建議引入各類資源優勢方共同發起成立公司平臺實體,由一中立機構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各主要商業銀行、相關科技公司和合適投資人等共同參股設立“國際結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應當落地在上海,作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一項基礎設施。
公司設立原則如下:
首先,機構必須中性。考慮到公司的服務不僅要讓國內銀行接受,更要讓國際銀行接受,機構必須具有公信力。因此應由一個中立機構發起,邀請國內和國際主要銀行參與。公司可以是會員制或股份制,各銀行可以有業務建議權和公司服務及運營監督權,但沒有業務主導權。
其次,平臺民辦官助。從目前國內外各機構做的平臺看,單純靠幾家銀行很難把所有相關機構組織起來,銀行間互相有競爭,其他機構(比如船運公司、保險公司等)積極性不高。單純由某個非銀行機構發起,銀行一般也不敢貿然參與。然而,這樣的項目,又必須是有銀行等相關方一開始就參與其中才能起步的,幾乎不可能先由科技公司開發好成熟的系統讓銀行試用。一般科技公司也不可能在沒有銀行配合下開發這樣的系統。因此,政府在開始階段扶持一把是非常必要的,而且,這樣的扶持必須是強有力的。策略上,可以參照當初銀聯的做法,由相關部門牽頭強力推進。考慮到戰略敏感性,對外不用像當初銀聯那么高調。目前國際上各探索性的平臺,也都只是說,利用新興科技提高貿易融資效率,回避替代SWIFT的話題。
第三,技術中性。考慮到平臺戰略上的安全性,平臺原則上要采用我國的自主技術。但也必須看到,該平臺是為國際結算和清算服務的,必須獲得國際銀行和其他相關方的信任,不僅公司必須中性,技術也必須中性,這也包括提供主要技術的公司,不僅技術要可信,同時也不能與銀行競爭業務和客戶信息。
第四,平臺是一個開放性平臺。可以傳輸所有銀行間業務信息;同時是一個各相關方的業務操作平臺;各相關方內部系統都可以連接;可以提供點對點清算支付服務,也可以選擇傳統或其他清算路徑;對其他平臺開放;業務路徑選擇的多樣性。
在法律、業務范圍及創設目的層面,本公司為獨立服務平臺的項目平臺公司,公司設立旨在完成平臺搭建、運營及管理等相關業務。在項目運營層面,公司在人員、運營機制及公司制度均獨立運營、獨立負責,整體運營模式圍繞項目平臺展開,在平臺搭建、用戶營銷、業務展業等方面助推項目落地。在財務結算層面,公司在財務審計及報稅等業務內容均使用獨立主體運營,整體財務不涉及與股東公司人格混同,亦不會因此影響各股東單位權利。
項目發展規劃
第一階段:開發主要貿易融資業務流程,同時開發嵌入式支付結算功能。在平臺參與方方面,同人民銀行或外管局及主要國有商業銀行五家(中、農、工、建、交)開展共同合作。同時尋求商務部及海關等政府相關數據接入支撐,選擇部分保險公司、船運公司加入合作;尋求試點上線大型國有外貿或者大型核心企業五家左右(銀行及企業合計10家左右)進行試點。
第二階段:經過試點運營,將業務推廣至10至20家國際貿易企業。同時邀請中資銀行海外分行或子行、港資銀行、在華外資銀行、香港外資銀行加入平臺,更多外貿企業和其他相關方加入試點,樹立平臺口碑。在此階段,人民銀行可以將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接入該平臺,并要求或鼓勵各人民幣清算行接入該平臺,CIPS系統接受經由該平臺發送的報文進行清算。這樣做的好處是:一,人民幣跨境清算的信息傳輸可以在SWIFT之外另開辟一個可靠的渠道;二、可以通過清算行帶動一批外資銀行加入該平臺。
第三階段:在試點成熟的基礎上,全面對接外資銀行,重點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東南亞、中亞及中東歐國家主要商業銀行。平臺最終必須參與市場競爭,在競爭中贏得市場。
作者劉曉春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本文為作者向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獨家供稿,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