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課題研究報告
2014年8月
課題負責人:
廖岷:SFI學術委員、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
金融衍生產品作為現代金融發展高級階段的產物,在過去50年里無論在歐美發達國家還是一些新興國家都獲得了巨大的發展。相比我國經濟金融的巨大發展,我國衍生產品的發展由于各種原因發展較慢,其避險功能和價格發現功能遠遠沒有得到發掘。順應經濟金融發展內在規律,提升我國衍生產品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成為了我國金融行業各界人士的共識。但發展具有廣度和深度的衍生產品市場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深刻結合我國經濟金融運行特點,借鑒國際衍生產品發展經驗,特別是要借鑒美國次貸危機的經驗教訓,有序穩步推進。
本文共分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了金融衍生產品的基本概念、功能、全球最新的衍生產品發展概況和特點。第二部分,我們從“產品維度”對商品類、匯率類、權益類商品類、匯率類、權益類、利率類和信用類衍生產品在各國產生的必要條件進行了考察分析,也從“國別維度”考察了幾個具有典型意義的發達和發展中國家的衍生產品發展路徑,以及其衍生產品發展的經濟金融政治背景,得出交易標的物的價格的波動是衍生產品產生的核心條件之一。第三部分,我們較為系統介紹了金融管制的理論,并考察了美國、英國和日本的金融監管體系,初探了管制和創新的關系,得出金融管制的放松也是金融衍生產品推出的核心條件之一。第四部分,承接上文,我們認為影響衍生產品推出的有兩個重要的變量,即衍生產品對應基礎資產價格的波動率和政府對相關領域的管制程度。只有衍生產品對應的基礎資產價格波動劇烈且政府對該領域管制寬松的時候,該國的衍生產品市場才能產生。我們分別選取了南華中國商品綜合指數、滬深300指數、人民幣NDF、FR007(與10年固定利率國債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和不良貸款率代表商品類衍生產品、權益類衍生產品、外匯率衍生產品、利率類衍生產品和信用類衍生產品的基礎資產,考察了其波動性。對于金融管制環境,我們采取了專家問卷調查的方式,通過設計表格問卷向上海轄內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信托公司的相關專家進行了問卷調查,并把回收的問卷進行了梳理分析,得出了環境管制程度的相關數據,并根據專家意見,得到了各類衍生產品的發展系數,結合我國經濟金融實際情況得到了五大類衍生產品發展的發展路徑,即優先發展利率類衍生產品,進一步發展商品和權益類衍生產品,加快發展匯率類衍生產品和信用類衍生產品。第五部分我們系統介紹了危機后國際衍生產品監管的新趨勢,重點介紹了國際衍生產品監管新趨勢中的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從中央對手方的特點、發展歷程、國際最新發展情況等幾個方面全面分析介紹了中央對手方,結合我國實際提出當務之急要加強推進合格中央對手方建設,為發展衍生產品奠定基礎,并提出了完善中國CCP機制的建議。
本課題的創新體現在:首先,通過“國別維度”和“產品維度”的考察,得出了衍生產品對應的基礎資產的波動率和金融管制程度是衍生產品推出必備的2大要素;其次,首次建立了數量化的衍生產品發展評估體系,并主要根據該體系較為客觀的給出了我國發展衍生產品的路徑;第三,借鑒國外模型,系統性分析CCP對于減少信用風險敞口的積極作用。本文雖力求完善,仍存在許多的不足和瑕疵。我們希望本文能其對研究衍生產品的創設、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和監管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更希望能夠促進中央對手方機制在國內健康發展。
附:目錄
四、提高國內商業銀行拆分結構性金融衍生產品和衍生產品定價能力
(此項課題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內部課題報告《危機后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發展路徑選擇》的節選,已在2014年8月23日組織的SFI課題報告評審會上進行了專家評審。閱讀全文請聯系研究院工作人員。報告即將出版,敬請關注?。?/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