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手冊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課題研究報告
2014年2月22日
課題負責人
謝平:CF40常務理事會副主席、中國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理事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課題組成員
鄒傳偉、劉海二
報告節選: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互聯網金融的定義
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我們2012年提出的概念。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譜系(spectrum)概念,涵蓋:因為互聯網技術和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從傳統銀行、證券、保險、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場,到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之間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組織形式。這個定義有三個要點。
一、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前瞻概念
理解互聯網金融,要有充分想象力。目前,互聯網金融的趨勢已經很明顯,有關創新活動層出不窮。各類機構紛紛介入,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之外,電子商務公司、IT企業、移動運營商等也非常活躍,演化出豐富商業模式,模糊了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界限。
盡管如此,到本書寫作時,互聯網金融遠沒有發展成形。我們樂觀估計,互聯網金融還需要20年才能成形,主要基于兩點考慮。第一,互聯網金融發展速度,主要取決于互聯網技術發展速度,而不是金融自身發展速度。我們預計,20年后,互聯網技術將在目前基礎上,進一步大幅降低金融活動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第二,20年后,伴隨互聯網而成長起來的這一代人(大致在1980年后出生)將成為社會主流,他們的互聯網使用習慣將極大影響金融交易和組織形式。
在這種背景下,學術研究要引領現實,就必須大膽推演,合理構建未來情景。因此,互聯網金融既不完全是總結歷史,也不完全是概括現狀,更多是設想未來,是一個前瞻概念。
同時,互聯網金融扎根于理性思維,不是烏托邦式的空想。互聯網金融有三個“理性之錨”。
第一,互聯網金融立足于現實。現實中已經出現的互聯網金融形態是我們推演未來的出發點。
第二,互聯網金融符合經濟學、金融學基本理論,就如同現實物體運動遵循物理學基本原理一樣。我們認為,不管是對互聯網金融已有形態的解釋,還是對互聯網金融未來發展的預測,目前的經濟學、金融學基本理論都提供了足夠的分析工具。這是本書根本的方法論。
第三,互聯網金融研究的基準,是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這也是互聯網金融的理想情形。瓦爾拉斯一般均衡是經濟學的理論基石之一,說明在一系列理想化假設下,完全競爭市場會達到均衡狀態,此時所有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正好相等,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即不可能在沒有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某些人的境況變好)。在瓦爾拉斯一般均衡中,金融中介和市場都不存在,貨幣也可有可無。而現實中之所以存在金融中介和市場,主要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等摩擦因素。但隨著互聯網發展,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將顯著降低,互聯網金融將逐漸逼向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
章節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互聯網金融原理
第三章 金融互聯網化
第四章 移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
第五章 互聯網貨幣
第六章 對大數據的一般性討論
第七章 基于大數據的征信與網絡貸款
第八章 P2P網絡貸款
第九章 眾籌融資
第十章 互聯網金融監管
第十一章 互聯網交換經濟
第十二章 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